上週商業週刊封面專題「秒速人脈力」,講了幾則網路急速竄紅的例子,且不管多屌,造成蘋果10億損失的幕後推手,還是造就「台大13妹」、「政大四姬」,毒舌狠批蔡依林穿著是「巴斯光年」,我眼光還是停留在老貓短短一句:「在台灣,99%的部落格內容都不值得讀。」
哇,好犀利的一句。簡直把絕大多數的部落格批爛到不堪一讀。
仔細想想,太多不尊重別人著作的抄襲作為,一個連標題都不改,複製到自己版上,實在司空見慣,也難怪他批評部落格太多不及格,都是不成氣候的冒牌貨。
看到這句我捫心自問我夠格讓人看得下去?
我沒有專業知識,沒有顯赫學識背景,也不是什麼鳥x部落客,也鮮少看什麼知名部落客文章,既不附庸風雅互相吹捧一番,也無意自我推銷一曝成名天下知,安安分分地純粹寫自己的觀點,自己對內容負責,看不下去的直接刪掉。
所謂打造影響力,只不過是過盡千帆,單取一瓢,飲入滋味各有心得,傳頌千世都已經是神話,何況一眨眼就是千萬資訊過往不留的部落格。
好吧,看看別人建議幾招來體檢自己。
- 第一招:選定議題-寫出深度觀點,適時聚焦目光。
- 第二招:長期經營-就算人氣不佳,也要繼續寫作。
- 第三招:創造特色-結合專屬圖像,加深閱讀印象。
- 第四招:自我推銷-藉知名部落客加持,打出名號。
喔,這樣看來,我頂多只是一介網路貧民,連個影響力門都沒有。
那又怎樣?
這幾篇都是要鼓吹別人怎樣竄紅賺錢吧,什麼小蝦米可以抵抗大鯨魚,也許在百萬分之一的新聞事件,我們可以看到扳倒品牌公司跌一跤的網路黑手推波助瀾,很多根本不值得借鏡,例如貪小便宜癱瘓網站這種呼朋引伴作法。有些作法我們必須在閱讀同時評判道德是非,影響力到底是個響屁,還是值得聞的酒,可以越陳越香,不會只是多如過江之鯽的新聞噱頭而已。這也證明網路盲目可見一斑是容易被煽動,還有世道淪喪到法則的界線輕碰就裂的程度,只要說得毒辣便是紅,傳播快得如閃電便是屌,那YouTube爆紅一堆傻子跟白目,應該也有絕大傳播力。
我只想指出,在剩下1%值得看的部落格,仍有默默耕耘,不求名,也不求利,讓寫作與分享單純呈現在網路上,並不是每個人都想當知名部落客,為了當風雲人物,出書、演講、代言、主持、開公司大賺幾筆,即使真的太多人只為衝人氣而非常積極汲汲營營,那也無可厚非是屬於個人的行銷手法。而如那只是告訴讀者部落客只要夠紅夠力就能賺錢,雜誌文章立場又讓人質疑是否不夠客觀太過偏頗,一昧要讀者認識商業手法,而忽略文章的傳播本質,為了推廣更美好的事物。
不過,這也是商業週刊本來就要主打的賣點,賺錢點子何處不有,卻少了運用不當的負面影響力做一個平衡報導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