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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esday, November 02, 2010

照片分享@原意美好

星期天下午西門町峨眉停車場對面的廣場,人潮鼎沸聚集看熱鬧的少男少女 (不包括我)。原來是蔡依林的場子,我們碰巧路過,只是為了去全家買杯咖啡而已。瘋狂駐足的人越來越多,當我們買好咖啡走回來,坐在美式餐廳前的木頭座椅上,邊喝邊看熱鬧。Jolin唱兩首,一首快歌,一首慢歌,接著一堆攝影機蜂擁而上,拍她跟歌迷的簽名互動。

三個少女魚貫穿越馬路,瞧見停在我們面前摩托車上的賤狗(牛頭梗犬),它眼睛沒有黑眼圈,乖乖坐在前座,主人跑去美式餐廳買漢堡了。其中短髮少女嬌嗔揚起高音:「好可愛喔。」旋即掏出手機,身子轉過來背向摩托車,作勢要跟賤狗合照。「笨狗」她雀躍找到生活發現的一個小樂子,賤狗卻不賞臉,頭連轉都不轉,剛歡迎搖擺尾巴,現在懶得替路人做嫁當可愛寵物。「笨」,少女跟其他人一哄而散,留下這句罵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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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它是招誰惹誰,你才笨。)

猜想她走在街上看見飾品店的Bling Bling手鍊,開心掛在脖子上,比勝利V手勢,緊靠粉嫩稚氣的臉龐,另一手打開相機自拍。回家打開電腦,把白天拍的圖片傳送到Facebook,不久朋友紛紛留言,詢問妳哪裡買的,順便按下讚。

或許將來有一天文字少於140字,甚至消失。

李立群在Konica底片廣告洋洋得意說:「我用照片寫日記」,未來等Smart phone普及,上網資費夠便宜,我們人手一隻,走在街上,看到好吃好玩,隨手拍即時傳,分享照片紀錄生活,成了全民樂拍活動。

照片微網誌,萬歲!

手拿iPhone的人,最近瘋Instagram,一推出瞬間爆紅,短短一週有10萬人次下載。說穿了,Instagram不過是:「拍照」+「社交」的服務,卻如病毒般口耳相傳,只因為它『簡單』,操作容易,加上又是『免費』,在Smart phone市場佔17%(我大概記得是這比例)的Apple,吸引了10萬蘋果迷中的照相癖客,到底該說是蘋果界apps的蛋塔效應,還是未來可扶植的明星軟體?

石墨工房5.1β - 產業觀察- 好吧,Instagram這一篇文章,徹底解構Instagram的生意模式可能性,似乎唱衰前途堪憂,除非在它簡單創意點子,加點商業價值,才有可能豐富存在的意義。當然Apps來來去去,此時當紅,半年後乏人問津,跟唱片業差不多,實力要有,行銷包裝加足馬力,讓話題與形象是與時並進成長,才有扭轉曇花一現的命運。

雖我沒有iPhone,暫時無緣一試Instagram迷人魅力,瀏覽幾則蘋果迷貼文心得,我推測Instagram加值收費服務(更多濾鏡應用)及版圖拓展到Android系統,繼續綻放照片分享的熱情花朵,讓更多人迷戀上癮,按這樣加溫速度,明年應該有機會看得到且摸得到這朵花。

參考文章:

 

網路應用的10條黃金定律,Instagram佔一半優點、好玩、簡單(Less is More)、速度、立即見效。『用照片會友』這回事,似乎在年輕人圈子很容易發酵,將不甘寂寞的心態與交友因緣際會的無限想像,融合成生活的一部份。這是不是分享無限大的年代,即使你在排隊美食,都要「充分」紀錄下來,帶點炫耀跟心靈寄託的動力,供奉在網路供大家進去參觀讚嘆,一舉一動影像化在Web 3.0網路上,無遠弗界。

 

Flickr+Facebook

不管是網頁或App應用程式,都朝社交網站靠攏,為國王穿新衣錦上添花,那怕是各取所好也好,互相映襯,選擇照片分享來帶動無所不在的交換訊息,到底會拉大你的社交圈,還是多了一個相簿平台張貼發佈而已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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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少Flickr號稱世界最大的相簿平台終於跨出了Social media第一步,而步驟卻是再簡單不過按下Connect鍵而已。只要你同意Flickr將你的照片分享到Facebook的動態消息。聽起來是不是很耳熟? Instagram也是這麼做,Facebook自己就能這麼做,而Posterous還是誠心告訴你,你也別麻煩了去添加應用程式,就是手機+mail=發佈,哪裡難? 那Flickr只是在茫茫人海,找尋你「可能認識的人」,「原來他也有Flickr相簿?」,當你看到朋友的朋友也在名單內,你發出「原來..」的心聲,對你要不要加入他為你的分享圈子,是兩碼子的事。

透過Flickr再去找尋Facebook裡可能的攝影同好,或是深掘『自己人』的散落各地的分享園地,難免不禁懷疑,幹嘛連來連去,當初又何必另闢秘密基地「藏匿」私物,再用另一道手續來引入?

『朋友不嫌多』這句其實很詭異,就我常說,任何東西在精不在多的前提下,數字迷思對我不管用,合者來,不合則去。Flickr是同好有緣互看對眼,Facebook是人際交界,Posterous是理想圖, 各有偏好,各有欣賞,更多是無言以對。

Flickr與Facebook的結合是時勢所趨,Instagram也是,就像是各找陣營,各據山頭為王,網路串連就像是在汪洋大海,,為了不被海潮浪波捲走,而彼此綁在同一條鎖鍊,依靠在大船漂流,載浮載沈,生死有命。

即使更多策略聯盟串連在一條通的路上,欣賞某項服務的人,依賴成癮的各有所好,我仍愛Posterous,它的簡單,讓我愛上分享美好照片的幸福。Flickr介面雖越發難以理解,但還是相簿界第一把交椅,Facebook嘛,不過是熟識集散地,談不上真心交集。

每個人都有愛上照片交友的方式,而我選擇自己的所愛,張貼自己喜好的照片,奉自己的自由意志,不是更能拍所欲拍嗎。

 

番外篇

數位雜誌報導一則澳洲Canon的行銷,利用照片鏈(Photochains)的方式,吸引影像接龍創作。只要到官網上傳照片,加上tag,別人根據主題,上傳照片,並重新命名re-tag,以此類推,全新想像出發,趣味橫生,Leo Burnett這家廣告公司成功把推銷Canon打造成攝影愛好的樂園,報名參加並不限定要用Canon相機, 除了公開照片鏈(Public chains,需通過審核才能公開),還有Private chains、Hero chains (自由照片鏈,人人皆可投稿,由鏈上作者投票,選出最佳照片),活動新鮮有趣,照片品質切合主題,少有強迫推銷,讓Photochains活動充滿驚喜生命力。加入社群概念,豐富互動的內容,相較傳統攝影競賽,這一招真的親民又有趣。要是台灣Canon要辦這種活動,我一定會參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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