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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iday, December 19, 2008



收到阿莊寄來的信封,小心翼翼剪刀剪開封口。倒出來另一個信封,裝的是他的名片,行腳囼Wan,還有一張幸運草相片是留給我。


看到信封,想起我曾想寄一封信給大學時代的筆友這件事。


晚上我本來想找信紙,才發覺這已經是許久不曾買過的物品。找印表機的白紙,開始寫,思緒如打斷,就發覺字越寫越潦草,更因為用電腦打字習慣,現在要寫在紙上,要顧全字體筆畫完整,寫起來顯得綁手綁腳,實在很想打開電腦來key。可是,這樣一定誠意不夠。打消念頭寫完,看過一遍後,揉掉又在抽屜裡東找西找有沒有像樣的信紙,確定毫無頭緒找沒有用,我再找張一樣是白紙,但面積小了好一大半,想用更簡短的文字,描述我寫信的用意。


「我只是好奇又衝動。」我這樣寫。「我只想說聲嗨!」


期待回信並不在我的意圖內。整理出這些書信,想像自己寫信,一定是一五一十寫出自己的感受,喜歡什麼,想什麼,夢會是什麼。從筆友回信的內容,推斷我大概是那個天真的女孩吧。
為何天真不再是永久保存,而是隨時間一久過了期限,從此再也找不回來?


你還會提筆寫出自己的感受,沒有保留?


用了喜好、評斷跟假想,去包裝了天真跟真實感受,做了一些外在包裹的裝飾。這人喜歡書,喜歡電玩,愛看電影,工作很認真....你若知道這些資訊,開始推理猜想這個人的模樣跟個性。沒事問問他的星座吧,還有血型,家裡狀況跟學校學什麼,你又得到一些推論。然後,你開始在乎起他對你的感覺,到底他這個人除了講他的生活片段外,講過幾次感情,對你的理解,喜歡或不喜歡,想繼續筆談交往,還是直接講,我們碰面吧,我並不在乎距離與外表....等。


收拾好這幾封信,排列在書架上,我信寫好,貼好郵票,準備下一個旅程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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